美东时间24日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宣布依据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301条,以“强迫劳动执法不力”为由,对60个贸易伙伴正式加征10%或12.5%的新关税,旨在无缝替代此前因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违法而即将于7月24日到期的全球10%临时进口关税。
然而,就在一天前,中国商务部表示,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确定的中美建设性战略稳定关系定位,中美双方经贸团队正在就贸易理事会架构、职能运行模式等具体安排保持密切的沟通,并探讨推进各自300亿美元规模的对等降税的框架安排。
一“加”一“减”间,折射出当前中美经贸关系在博弈中寻求平衡的现实。
此次新关税的出台,本质上是美国政府为修补关税政策法律漏洞而进行的“合规续命”。此前,特朗普政府依据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加征的全球关税已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违宪。为保住既有的关税壁垒,美方紧急推出为期150天的10%临时关税,并在到期前迅速切换至法律效力更稳定的301条款。
此次关税覆盖了美国约99.4%的进口商品。根据新规,美国将全球60个经济体分为两档:加拿大、欧盟、英国等14个已实施强迫劳动管控措施的经济体适用10%税率;而中国内地、中国香港、日本、韩国、越南等46个经济体则被适用12.5%的更高税率。新关税将与已生效的对华关税叠加,使美国对华商品整体加权税率预计升至23.1%。
不过,为缓冲对本土产业链和通胀的冲击,USTR同步设置了豁免机制,以下产品不受此次301关税影响:
针对美方以“强迫劳动”为由构筑贸易壁垒,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及商务部发言人何咏前明确指出,中国不存在所谓的“强迫劳动”,美方此举是毫无理据的政治操弄。讽刺的是,美国自身至今未批准《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》,却长期操弄该议题作为贸易施压的借口。
商务部强调,世贸组织专家组早已裁决美对华301关税违反世贸规则,美方再次滥用301调查程序,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规则之上,是典型的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行径。中方敦促美方与中方相向而行,共同维护中美经贸关系稳定。
欧盟委员会也直言该关税缺乏合理法理支撑,欧洲议会官员称调查结果“荒谬至极”,英国经贸部门表示正与美方磋商,强调本国已有完备的反强迫劳动法规。此外,印度、新加坡、韩国等国公开驳斥,指出美方调查“证据不足且不充分”,没有证据表明其出口商品涉及强迫劳动,指责美方措施“过激且缺乏依据”。
在关税摩擦持续的同时,中美经贸关系也释放出缓和信号。根据前期经贸磋商的共识,中美双方同意在“中美贸易委员会”框架下,讨论同等规模产品对等降税框架安排。USTR已发布通知,就特定类别的“非敏感商品”降低关税公开征求意见。
据悉,此次降税计划聚焦于能为美国农民、小企业、制造商及消费者带来实质成果的领域,目标促成两国间至少300亿美元(约2030亿元人民币)的关税减免。拟纳入降税的商品主要包括:
涉及前沿科技和战略安全的敏感领域(如芯片、新能源电池、关键矿产等)将被明确排除在外。目前,美方公众意见征询已于7月10日截止,反驳意见提交至7月27日,最终降税清单预计将在近期公布。
分析人士指出,美国频繁更换关税法律依据、持续扩大征税范围,正在加剧全球供应链的不确定性。然而,随着市场逐步适应特朗普政府“反复宣布关税、频繁调整政策”的模式,本轮301关税带来的冲击力度可能弱于以往。
对中国外贸企业而言,12.5%的额外关税叠加将直接推高出口成本,需密切关注关税叠加影响并及时调整定价策略。同时,300亿美元降税计划的推进,将为纺织服装、玩具、家居等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带来实质性利好。未来,中美经贸关系大概率呈现“敏感领域持续博弈、非敏感领域逐步回暖”的结构性特征,企业需在合规与成本控制之间寻找新的平衡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