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4月6日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,截至今年3月末,欧盟对华发起的贸易救济措施案件共计152 起,其中欧盟对华已裁决正在执行的贸易救济措施产品便达到 56起。
统计显示,在欧盟对华发起的贸易救济措施案件中,反倾销案件占了绝大多数,共有149起,此外还有2起保障措施和1起特保措施。
北京WTO事务中心专家程大为表示,从统计结果来看,目前我国有56种出口产品正同时“ 遭受” 欧盟方面的贸易救济措施,这一数字在全球来看是比较高的。在这些产品中,有些已历经数次反倾销或其他贸易救济措施,但在救济措施到期之后,欧盟方面又再次发起“日落复审”等保护措施,使得贸易救济措施实施期限一再延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