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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-秘鲁自由贸易协定》1日起实施 又一个“零关税”
发布时间:2010-04-14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7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
 ● 货物贸易 90%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 

 ● 服务贸易 进一步开放采矿、旅游等服务部门 

 ● 金融投资 相互给予国民待遇以及最惠国待遇 

 距离201011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刚好两个月之际,《中国-秘鲁自由贸易协定》(以下简称《协定》)于31起正式实施,成为中国达成并实施的第8个自贸协定(含内地与港澳CEPA)。 

据《国际金融报》记者了解,这份《协定》历时两年谈判。从即日起,中秘双方60%以上的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,另外30%左右的产品将在5-10年内逐步享受零关税待遇。商务部国际司副司长、中-秘自贸协定中方首席谈判代表朱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:中国和秘鲁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谈判并签署自贸协定,又在后危机时代经济恢复初期开始实施自贸协定,必将有力地促进两国经济增长,为中秘战略伙伴关系增添实质性内涵。” 

中秘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、开放水平高。在货物贸易方面,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%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。中国轻工、电子、家电、机械、汽车、化工、蔬菜、水果等众多产品和秘方的鱼粉、矿产品、水果、鱼类等产品都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。 

 此外,秘鲁将在包括研发、农业、采矿、快递、导游等90个部门进一步对中国开放,中国将在采矿、体育、旅游等16个部门进一步对秘开放。双方还将相互给予对方投资者及其投资以准入后国民待遇、最惠国待遇和公平公正待遇。 

 目前,中国是秘鲁第二大贸易伙伴,秘鲁是中国在拉美第七大贸易伙伴。2009年,双边贸易额达64亿美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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